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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现“职业骗薪”团伙,108人“包装”履历专骗公司底薪;转发抽奖、“挂人”……警惕新技术为新型网暴推波助澜

来源:工人日报 发布时间:2023-08-10 17:28:59

资讯

1.“两高”联合发布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


(资料图)

据《工人日报》报道,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即将到来之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23年8月15日(首个全国生态日)起施行。《解释》根据刑法修改情况,针对司法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从司法环节发力,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江西11岁男孩留遗书跳楼”案一审宣判:涉事班主任无罪

据法治网消息,2021年11月9日,江西九江11岁男孩张某放学后,在自家小区跳楼自杀,留下遗书指认班主任邹某对他使用暴力。2023年8月9日上午,该案在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涉事教师不构成侮辱罪、虐待被看护人罪,宣告被告邹某无罪。张某父亲当庭提出上诉。

3.民警百米冲刺抓逃犯,鞋都甩掉了

据央视网消息,近日,安徽亳州利辛公安旧城派出所民警,发现被警方网上追逃的嫌疑人胡某出现在辖区内,迅速锁定其藏匿地点。嫌疑人胡某发现异常后逃跑,民警百米冲刺式猛追,鞋子都甩掉了也顾不上捡,最终成功将胡某抓获。

4.5名高铁站员工出售明星信息被判刑

据人民网消息,5名高铁站员工为谋取暴利,竟将演艺明星的高铁行程或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出售,林某等3人则将这些信息加价转售,共获利56万多元!8月7日,广东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通报,近日该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判决8人赔偿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赔偿金合计567530元,删除信息并公开道歉。

5.一男子冒充领导干部诈骗女子7万多元

据《检察日报》消息,2019年4月,江苏扬州的徐女士网聊认识“国土局领导”张某。对方常发出差定位,还展示“公务员证”,之后以各种理由向徐女士借了7.2万元。2022年底,徐女士索要欠款时,才发现对方全无音讯。经警方调查,张某无固定工作,专门冒充公务人员行骗。目前,张某被抓,徐女士被骗钱款已追回。

6.男子为“涨粉”编造枪战谣言被拘留

据中国警方在线,近日,一则“丹阳发生枪战”的视频出现在短视频平台上,引发网友关注。丹阳警方在线调查发现系乔某为“涨粉”而捏造的不实信息。乔某后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将相关谣言视频删除。警方对乔某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警方提醒:网络绝非法外之地,造谣必被追责!

7.山西一男子醉驾逆行致行人5死1伤

据正义网消息,山西长治壶关县公安局8月9日通报,8月7日20时32分许,壶关县679县道店上镇鳌街村南路段发生一起醉酒驾车、逆向行驶与6名行人碰撞事故,现场6人伤亡。经抢救,1人无生命危险,5人无生命体征。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依法抽血检验鉴定为醉酒驾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说案

1.上海现“职业骗薪”团伙,108人“包装”履历专骗公司底薪

据海报新闻消息,日前,上海现“职业骗薪”团伙,他们网上搜罗融资公司招聘信息,利用一些假冒的国外毕业证书,将自己或者受雇人员包装成“精英”人才,入职骗取薪水,逐渐形成一个“职业骗薪”团伙。

侦查员们通过调查发现,王某、刘某等人在网上寻找要销售或融资类的公司,在看到该类型公司招聘信息后,根据该公司所需的招聘人员要求,进行“包装”虚构自己的履历。

入职后,王某、刘某及团伙成员并不像在应聘时所说能带来良好的业绩,并且在工作时更是长时间不见踪影,之前所声称能接洽的项目一个都没有实质性落地开展。在试用期过去后,企业老板便想将他们辞退。

此时,王某、刘某等人一起拿着就职合同要求公司支付其余的薪水才肯离职。老板为了让他们走人,便支付了其余工资。

目前,刘某等108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浦东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环卫工尚未痊愈被公司遣送回家后死亡,法院:公司赔偿

据《工人日报》报道,患病环卫工尚未痊愈即被公司遣送回乡,因延误治疗最后死亡。法院判决公司此举构成侵权,应承担赔偿责任。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披露了这一案例。

罗某就职于某环卫公司。2015年6月29日,罗某因突发脑溢血入住湖北荆州某医院治疗。2015年10月13日,该环卫公司以病情较为稳定为由,为罗某办理了出院手续,出院诊断为:脑出血、左侧肌体偏瘫。2015年10月13日至15日,荆州市某救助管理站护送罗某返乡,四川省某救助站接收罗某后即安排其入住某医院治疗。

2016年10月1日,罗某因脑出血、中枢性呼吸衰竭死亡。某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鉴定意见,认为罗某再次突发脑出血是导致其死亡的主要因素,尚未治疗痊愈,长途遣送回乡的做法与导致其治疗迁延、病情加重也有一定的因果关系。罗某之子提起诉讼,要求环卫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认为,环卫公司在罗某病情尚未治愈、未查清罗某亲属的情况下,将行动不便的罗某护送返乡,是对劳动者健康权不尊重的行为。该行为虽未直接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但导致了治疗延误、病情加重,应当按其过错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遂判决该环卫公司承担相应侵权赔偿责任。二审维持原判。

本周关注

转发抽奖、“挂人”……警惕新技术为新型网暴推波助澜

将辱骂他人的博文设置“转发抽奖”;“大V”私信被骂后“挂人”泄愤;朋友圈盗图冒充他人发送不良信息……据《工人日报》报道,随着社交网络不断发展以及新技术的应用,新型网络暴力手段层出不穷,也给司法实践带来了新挑战。

在一起典型案例中,李某通过社交平台发文辱骂赵某,并且对该博文内容设置“转发抽奖”。法院判决李某通过涉案社交平台账号公开发布道歉信向赵某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在另一案例中,刘某是一名微博粉丝数近50万的“大V”博主,另一微博用户孙某因某一时事问题与刘某观点不同,通过微博私信向刘某发送侮辱性言辞。刘某在微博上将孙某的私信、微博账号、照片等信息“挂”出来,并配有侮辱性言论,引发网友对孙某的网络暴力。法院判决刘某行为构成侵权。

网暴受害者往往维权漫长而艰难。维权困境之一,就在于取证难。在司法审判中同样面临难题。“侵权主体难以直接锁定、侵权行为复杂多样和侵害后果难以量化是此类案件审理的主要难点。”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赵瑞罡说。

“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网暴问题治理方面负有相应主体责任,包括对网络账号的管理责任、对网络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责任、对网络安全的保障义务等。”赵瑞罡说,“部分平台仍存在审核不严、治理不力的情况。”

本期编辑:卢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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